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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申请财产保全期限(诉讼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久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6:55:36 浏览量:28

1. 诉讼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久 2. 诉讼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久 诉讼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久 一、诉讼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久 诉讼离婚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在申请书的载明:(1)申请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

诉讼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久

一、诉讼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久

诉讼离婚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在申请书的载明:(1)申请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二、离婚时如何进行财产保全?在离婚时出现对方隐瞒、转移或者通过赠送等方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这种情况请求财产保全。

具体的程序如下所示: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处境就近选择法院。

)2、受理时间: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

3、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4、担保:1)申请人。

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没有提供的,会裁定驳回申请。

2)被申请人。

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解除保全。

5、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一次。

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诉讼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材料诉讼离婚时,一方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供相应的担保。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提保候审、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证据。

以供载明的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

如需要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开庭时应提交证据原件、原物进行质证。

9.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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