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还可以另算吗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子女抚养费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二、不给抚养费要不要请律师?虽然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这个规定很简单,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就见过各种各样的抚养纠纷,因此更建议大家咨询律师后再进行维权,下面简单列举几个原因:1、不少夫妻离婚的时候会约定一方放弃抚养费,然后老死不相往来。
但是提醒,
如果多年后小孩有了比较大的开支需要抚养费的话,当事人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仍会支持。
2、抚养费的内容比较丰富,而且孩子成长中的花费有很多预期之外的内容,导致不能明确每个月或季度抚养费的具体数字。
这种情况下可以委托给律师按照最符合孩子利益的方法起诉。
3、抚养费起诉主体比较特殊,如果要起诉对方不付抚养费,要求对方增加或者支付抚养费,很多当事人认为这个是以自己名义起诉,但是因对方负担的支付义务是直接针对小孩,所以起诉主体应该是孩子。
如果没有律师提醒的话,这一点也容易导致诉讼流程变长,浪费时间。
最后提醒一点,很多人以为父母的抚养义务是到小孩18周岁,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如果孩子依旧无法独立生活,例如劳动能力、或者仍在高中读书等情况,法院也会酌情考虑其父母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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