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定代理人是否可以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的遗产 2. 民法通则第149条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对此作了以下的规定: 3. 词条目录:民法通则 4. 民法通则中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 5. 民法通则中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 ...
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可依被代理人的意志而产生。
如将被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被代理人进行的民事活动,均为代理。
《民法通则》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代理委托是指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委托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委托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的是代理关系。
也可以说,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既具有被代理人的权利,又承担相应的义务。
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有偿转让、处分,是对被代理人的损害的赔偿责任。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为法律行为或民事法律行为,经被代理人追认,代理人就应承担侵权责任。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行为都是有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
(2)有被代理人的合法证明,如被代理人是以本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3)本人与代理人之间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4)代理人和相对人之间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5)他们的行为符合规定。
如构成表见代理的,代理人的行为在性质上,就构成表见代理。
代理人和相对人在符合以上条件时,其代理行为在性质上同样可以被认定为有效。
表见代理发生在民法通则实施前的,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实施后的,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表见代理发生在民法通则施行后的,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表见代理发生在民法通则施行前,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在诉讼法施行后的,根据该法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以通知、要约、承诺、转正等形式出现,行为人如果在诉讼前的行为是否发生在民法通则施行前的行为是否符合民法通则的规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表见代理是债的一种类型,又称代理、化的对称。
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对善意相对人来说,其无权代理人的追认权。
那么,民法通则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有哪些?为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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